关于对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对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建议 | ||||||
编号 | 110 | 领衔代表 | 何向忠 | 办理部门 | 市残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对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建议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规定:“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该法第八条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极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近年来,安康市政府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兑现和执行残疾人政策,为残疾人提供财政保障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让更多残疾人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我们在取得成绩同时,还要理性看到全市残疾人工作不足和短板。 据调研:安康市残疾人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残疾人领证更换证件困难。残疾人是需要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生活工作多有不便,需要自己自强不息,离不开社会关爱。按照残疾人申请领取残疾人证的程序规定,需要残疾人到指定地点体检、鉴定、照相、填表等,符合条件后才能颁发残疾人证。但是对于已有残疾人证,达到更换新残疾人证时,需要继续走第一次颁发新证程序,不仅增加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且残疾人出行不便,尤其是重度残疾人,需要一人或者多人包车护送,办理残疾人证很困难,安全风险较大。二是对残疾人关爱不够。对残疾人关爱应当是全方位的,政府除发放有关补贴,解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和对残疾人培训教育外,还应当了解掌握残疾人思想动态,上门服务和提供个性化需求等。三是残疾人证没有进入国网。截止现在,安康市的残疾人证,还是纸质版本,没有采用芯片式电子化残疾人证,这样不仅不能进入国网纳入统一管理,而且携带不便,容易损毁。四是有歧视残疾人现象。从安康市中心城区、县城盲人专用道常常被占用,盲人上街被障碍物拌倒,或者被拌倒后没有人扶起,有的看到盲人滑倒在扶与不扶中纠结;城市规划、乡镇街道建设部分没有规范的盲人通道。另外,有残疾人就业受到社会或用人单位歧视,工作待遇偏低,残疾人法律维权困难等等不和谐问题,以上问题的存在,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与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格格不入。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1、政府应当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尽快为残疾人上门办理、更换芯片电子式残疾人证,将安康市残疾人统一纳入全国残疾人管理系统。 2、对于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需要由政府或者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上门服务,科学优化办事流程,解决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实在在地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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