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决定事项不落实的批评
名称 | 关于对决定事项不落实的批评 | ||||||
编号 | 56 | 领衔代表 | 张永林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安康市管理员 | 签发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类别 | B |
正文 |
2019年2月22日,市长赵俊民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扎实推进汉江人行桥建设。”报告提出的一系列针对城镇建设的目标任务,令人鼓舞、振奋,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并作出了大会决议,这一民生工程的确定和实施,让一江两岸30余万安康市民感到欢欣鼓舞。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目标的基础上,顺应广大市民的愿望和要求,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安康汉江五桥规划建设的建议》,建议得到了市政府承办部门市住建局的重视,2019年10月23日,市住建局拿出三套规划设计方案,邀请30 余位提建议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加,查看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安康城市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在汉江上建一座横跨大桥十分不易,提出了将小型车辆通行、弱点电、给水等一并考虑,既方便群众,又疏解交通,使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既然是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职责所在,至于采纳或者不采纳则由政府决策层权衡利弊,作出科学合理决策安排。 2020年5月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只字未提汉江人行景观桥建设,仅停留在2019年10月的征求意见上,部分代表再次以“温柔”的方式,提出了《关于加快安康汉江便民桥建设步伐的建议》,予以督促。让人意想不到的答复意见是:意见不统一,桥不修了,待旬阳电站蓄水后再规划研究! 1.如此重要的民生工程,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上形成了决议,执行人大决议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怎能如此轻易地被搁浅了? 2.政府承办部门已经拿出了初步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时过两年,为何一直没有实质性推进,当人大代表再次以建议的方式督促时,为何成了“望梅止渴”? 3.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做出的庄严承诺,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事情,向人大代表做出的回应,应该言而有信。政府的公信力是我们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信心和动力。如果只说不做,怎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对于这个项目的搁浅行为,在此提出严肃批评,希望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启动规划建设。对这座跨江便民桥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我们将持续关注,直至这件惠民利民实事落实落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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