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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因户施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

    名称 关于因户施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
    编号 91 领衔代表 李本立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安康市管理员 签发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2-07-07 类别 B
    正文

    案由: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投用,大力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但许多村庄尚缺乏污水处理设施,既影响村庄人居环境,又造成河沟水资源污染。

    建议: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方面,要分村安排专项资金,下大力气因地因户实施一批相对集中或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设施,逐村推进污水处理全覆盖,实现人居环境好、乡村生态优的目标。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张世波
    安住建函〔2021〕327 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 91 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自2018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我市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广泛动员、狠抓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居办的统筹安排下,我市启动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93个,改造卫生厕所13.5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9%;建立健全了生活污水治理月调度工作机制,并纳入市级环保督察,全市254处农村污水设施正常运行248处,57%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我市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但与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还有这不小的差距。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阶段性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人居办启动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确定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2021年度改造卫生厕所14103座,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地区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新增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任务。我局将在市人居办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持续推进,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贡献绵薄之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村镇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期待您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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