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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名称 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编号 106 领衔代表 徐娟 办理部门 国网安康分公司 市发改委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安康市管理员 签发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2-07-07 类别
    正文

    对于一个商业企业而言,电价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电价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

       在实际的调研中,商业综合体和物业公司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存在着收费不透明,违规加价行为,没有合理分摊电量,没有“阳光收费”。

    为此建议: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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