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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名称 | 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 ||||||
编号 | 106 | 领衔代表 | 徐娟 | 办理部门 | 国网安康分公司 市发改委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安康市管理员 | 签发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类别 | |
正文 |
对于一个商业企业而言,电价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电价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 在实际的调研中,商业综合体和物业公司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存在着收费不透明,违规加价行为,没有合理分摊电量,没有“阳光收费”。 为此建议:加大对转电价主体的管理力度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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