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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名称 关于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编号 223 领衔代表 马天丽 办理部门 市司法局 市发改委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安康市管理员 签发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2-07-07 类别
    正文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把法治审核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我市被命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岚皋、平利、旬阳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但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宣传引导不到位,普法工作重形式轻效果;人治情况依然存在,因权责不清而不作为的,因超越职权而乱作为的,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决策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对称,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加大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备案审查。要加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考试测试制度。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决策方面的效能。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执法部门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的问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守法定的时限,步骤。严格执法人员的选拔与管理机制,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提升执法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区域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安康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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