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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白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大对白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 | ||||||
编号 | 121 | 领衔代表 | 梁鸿 | 办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签发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类别 | ||
正文 |
理由: 白河地区秦巴腹地,是典型的土石山区,地质地形地貌独特,区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易滑地层分布广泛;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终年气候温和湿润,降水量充沛且分布不均,局地常出现瞬间多发性强降雨、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特别是在每年4至10月份,极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至2018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近30起,总体呈现出“隐患点数量大,密度高;致灾频率高,社会影响大;威胁对象多,防灾任务重”的地质灾害特征。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常见,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损失惨重,如2017年4月17日,白河茅坪镇一处山体发生崩塌,造成6人死亡; 2018年5月13日,白河冷水镇水坪村三组G316国道K1770+470处公路内侧发生山体崩塌,造成4人死亡;2019年7月9日,城关镇幸福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造成4户32间民房倒塌、2户4间民房受损严重,8月3日,白河卡子镇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了5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损失达3.04亿元。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县上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但由于隐患数量多、治理难度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已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太大,我县是深度贫困县,财政资金十分有限,地方财力无法承受。 建议: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请求市上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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