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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张辉)

    名称 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张辉)
    编号 239 领衔代表 张 辉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2-07-08 类别
    正文

    我国民营企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且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的特点,其健康长久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市场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商业活动形势多样,商业环境复杂多变,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陷阱防不胜防,而民营经济因为其自身的劣势在遇到涉及经济纠纷、合同诈骗等经济陷阱,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不足。尤其是近几年多发的介于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之间的案件,往往因为民营企业取证问题,被定性为经济纠纷,无法在公安机关立案,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打击藏在背后的违法人员。很多民营企业往往因为一个案件造成巨大经济影响,导致经营无法维持。尤其在今年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困难,可能一个经济案件的发生不但影响的是一个企业,而是企业背后的很多家庭,不利于社会稳定。

    建议:

    1.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公安机关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公安机关强力介入合同诈骗案件,利用其取证侦查优势,取足证据,锁定嫌疑人、快速立案、冻结非法账户、追回损失,做到快捕快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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