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原武警支队及老干中心用地 划归中心医院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将原武警支队及老干中心用地 划归中心医院的建议 | ||||||
编号 | 27 | 领衔代表 | 胡章学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市自然资源局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将原武警支队及老干中心用地 划归中心医院的建议
安康市中心医院于2021年11月20日获批陕西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此项目已纳入《安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安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成为关乎区域人民健康福祉的民生大事。经调研,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项目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项目用地方面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充分发挥安康市中心医院在区域内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议将原武警支队及原市老干活动中心用地作为事业单位用地划归市中心医院。 (一)安康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总院区占地面积仅36218平米,设置床位数755张(包括原老干中心123张),2023年收治住院患者33596名,门诊患者681350名,病床使用率达111.93%,医疗用房建筑面积低于国家要求,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地域狭小,目前现有立体车库及地面停车车位仅150余个,患者就诊出行极不方面,就医体验感亟待改善。 (二)从历史沿革中,老干活动中心2003年搬迁后,中心医院已支付市老干活动中心人民币800万元;2015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明确提出:“原武警支队新址建设欠账较大,中心医院先期向武警支队借款2000万元,武警支队完成北迁,原机关房屋交安康市中心医院使用,待武警安康支队将机关土地等相关权证取回后,再完善相关手续”,截止目前,中心医院已经付款2100万元,上述两处用地分别被医院作为医疗用房和行政办公使用,成为医院发展的客观事实存在。 (三)安康市中心医院周边均为商业用地,仅有原武警支队及原市老干活动中心这两处用地与中心医院紧邻,可用于医院建设(见附图)。一旦上述用地挪作他用,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床位数将压缩至632张,医疗和行政用房更加紧张,项目建设将很难达到相关要求。 (四)将原武警支队及原市老干活动中心两处用地划归中心医院,用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助力完善医院学科、专科建设水平、大力改善医院现有环境,帮助中心医院不断扩大优势资源,做强优势、补齐短板,对推动安康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 由市卫健委牵头,组织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调研论证,充分考虑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将原武警支队和原市老干活动中心用地作为事业单位用地划拨给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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