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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

    名称 关于继续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
    编号 51 领衔代表 方贤超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6-25 类别 A
    正文

    关于继续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主题,紧扣提高质量与促进公平两大任务,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优化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近两年高考质量屡创新高,实现了近20年来“清北”名校的“零”突破。但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城市骨架的拉大,人口加速向县城聚集,导致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特别是石泉中学校园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不达标,功能部室等硬件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且周边无拓展空间,成为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优化整合城区教育资源,扩大学位供给,推进普通高中发展,切实解决我县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教育资源区域性紧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新期盼。我县计划新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1所,总投资约5.5亿规划占地面积约200亩,办学规模3000人,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目前该项目规划设计已通过县规划委员会评审,并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拟争取2024年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现正在开展土地征迁工作但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县级财政承受能力有限,急需级层面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议:

    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我县教育发展及县级财政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大对石泉中学迁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推荐上报,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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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4〕254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复函

    方贤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2023年4月,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并将石泉中学迁建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纳入方案。石泉中学迁建项目的启动实施,将有效促进石泉县教育资源优化重组和石泉中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为支持项目有序推进,市教体局重点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争取省级支持。2023年2月,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加大对安康中小学校规划布局项目建设资金倾斜支持的请示》,2023年11月,市教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向省级相关部门报送了《关于请求加大对安康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资金倾斜支持的报告》,2024年3月和4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教体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赴省教育厅汇报争取对我市急需建设的教育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均作为争取支持的重点项目上报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二是积极协调落实项目资金。2023年,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启动以来,已经协调争取落实中省项目建设资金900万元,同时积极帮助协调石泉县教体局通过谋划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教育强国中省预算内投资、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等中省资金和专项债券,抢抓国家扩大有效投资和支持高中项目建设的政策机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争取中省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同时在业务上加强指导,支持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石泉中学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教育,支持教育!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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