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 | ||||||
编号 | 120 | 领衔代表 | 邵发东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 宁陕地处秦岭中段南麓,是秦岭心脏所在,东连商洛,西接汉中,南依安康,毗邻西安,全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是关中、陕南区域县域面积最大的县,森林覆盖率96.24%,居全国第一,是南水北调和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宁陕县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严守生态红线,忠实履行秦岭保护责任。同时也大幅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成本,付出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代价。近年,全县关闭退出矿权企业54家,拆除退出小水电站39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家、治理小流域15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由“天保”工程实施前的71.8%提高至2021年的96.24%,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达350天以上,生态环境全面优化。为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历届县委、县政府结合自身优势产业,就壮大县域经济付出了艰辛努力,但受发展条件限制,已形成县本级无稳定税源保障税收收入、经济基础日趋薄弱的困难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地方财政收入低。我县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仅0.68亿元,2023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取消“省管县”后,税收分成比例的改变预计县本级收入约减少1000万元,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2.小水电整治工作资金缺口大。2021年,宁陕县拆除退出39座小水电站,其中退出2座,拆除37座,拆除退出小水电站数量分别占全省12.23%,全市58.21%。经评估,拆除(退出)小水电站资产补偿总计5.6亿元。目前,省、市共下达奖补资金2.6亿元,资金缺口3亿元。 3.秦岭环境保护压力大。随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和“引汉济渭”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县域全境处于秦岭保护区范围,行政版图面积31.85%划入秦岭保护核心区,40.33%纳入秦岭国家公园规划范围,61.88%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我县各方面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和阻滞,促使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目前正处于绿色转型期。 建议: 1.市财政局协助我县积极向上争取秦岭区域小水电站拆除方面政策支持,给予宁陕县拆除小水电站一次性资金补助,帮助解决我县小水电站拆除(退出)奖补资金缺口,支持我县渡过难关。 2.市财政局在分配下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时,考虑宁陕县全境处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实际情况,加大专项转移支持力度,助力我县完成绿色转型,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 3.市财政局在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充分考虑我县面积大县、基础设施薄弱、环保投入需求大等因素,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