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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城关小学门口路段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的建议

    名称 关于对城关小学门口路段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的建议
    编号 90 领衔代表 刘祥梅 办理部门 镇坪县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6-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对城关小学门口路段实行机动车辆

    限时通行的建议

          

    镇坪县城关小学门口道路是承载1500余名小学生上下学和周边小区居民、车辆出入的主干道,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健全“护学岗”,切实落实“高峰勤务”。但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家长、车辆和社会车辆、行人拥堵十分严重,加之周边商铺、临时摊位占道经营,不仅影响通行效率,还严重威胁学生和行人生命安全。目前,过境路医院路段已完成改线,与城区道路形成畅通环线,已具备对该路段实行管控的条件。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门前的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建议:对城小门口路路段实行中午和下午上下学期间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具体限时段以城小上下学时间为依据。


    复函
    类别B

    镇坪县人民政府

    签发人:任康
    镇政函〔2024〕57号
    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复函

    刘祥梅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城关小学门口路段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的建议》(第90号)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经多次实地踏查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国心南路全段(含城关小学路段)为单行道,此路段是城市主干道,人、车流量大,如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容易造成拥堵,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解决此路段交通拥堵现象,化解安全隐患,我县已在该路段实行全段禁停,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安排“高峰勤务”,设置“护学岗”,对该路段周边商铺、临时摊位等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宣传,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规范停车等事项进行引导。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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