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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让所有楼房“持证上岗”的建议
名称 | 关于让所有楼房“持证上岗”的建议 | ||||||
编号 | 21 | 领衔代表 | 马洪涛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让所有楼房“持证上岗”的建议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现在对居住和生产用楼房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可是由于历史等原因,有很多楼房已经投入使用,但因为规划、消防等程序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相关验收迟迟未能完成。 为了更好的维护生命安全和推动经济发展,建议:对全市因历史原因已投入使用未完善手续的楼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健全档案资料,消除危房等不安全因素,使每一栋楼房都能“持证上岗”,维护群众利益,让人们住得安心舒心,保障经济发展安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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