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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平利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名称 | 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平利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编号 | 124 | 领衔代表 | 吴振军 | 办理部门 |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平利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支撑,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近年来,平利紧紧围绕重晶石、石英石等资源禀赋,以老县新材料产业园为载体,依托原料、成本、劳动力、市场等优势,强化“链”上发力,狠抓“工业强县”建设。2023年,全县共有规上工业企业103家,实现产值30亿元,其中以矿山资源为基础的新型材料企业18家,实现产值10.15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新型材料产业集群初具雏形。平利现有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探明的有:重晶石2800万吨,石煤800万吨,萤石200万吨,毒重石8万吨。如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必将助推平利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 1、加快我市化工园区建设进度,为新型工业延链提供承载。 2、调整划定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因以前矿山企业矿区范围沿山脊划界,导致目前开采难度加大,安全隐患增多,请求加大争取力度,帮助矿山资源企业解决扩界划界问题。 3、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矿产资源必须向有深加工能力企业出让,相关证照办理需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建议。 4、加快推进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和矿山用地手续审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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