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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工作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强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工作的建议 | ||||||
编号 | 190 | 领衔代表 | 石勇 | 办理部门 | 平利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强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工作的建议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石,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但近几年随着移民搬迁政策落实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实际,土地撂荒情况日益严重,且随着粮食市场运输的不断便捷,种植粮食作物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高,致使部分高山耕地逐步撂荒,无人耕种。面临以上实际问题,中省市县开展了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工作,极大的缓解了耕地撂荒的情况,但一时的整改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如何长期保住耕地,实现粮食安全依然任重道远。 建议: 1、围绕粮食种植实际情况,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建粮食种植合作社,适当考虑给予一定扶持村集体统一耕种粮食的扶持资金,并统一组建县粮食收储平台。 2、积极动员号召养殖大户、企业采购县粮食收储平台粮食,将养殖产业奖补政策适当调整为粮食实物补助,减少养殖产业扶持资金补贴,解决村集体统一种植粮食的销售问题。 3、根据区域、地类、坡度等情况,适当调整地力补贴标准,分类型进行补助,提高偏远地块种植积极性。 4、鼓励撂荒地开荒复种,对自然资源局反馈图斑情况,制定3-5年周期性治理复种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开荒及长期耕种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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