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推动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切实推动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建议 | ||||||
| 编号 | 257 | 领衔代表 | 胡章学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胡涛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6-29 | 类别 | B |
| 正文 |
安康市于2024年4月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标志着我市中医药事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对于提升安康市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推动中医药产业升级,促进安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安康市积极响应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亟待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财力保障,助力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与统筹协调不足。部分政策的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部门之间的协同性有待加强,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例如在《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中,主要措施所提及的健全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中医药医保政策倾斜等内容,因涉及多部门及政策影响,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二是资金投入缺口较大。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涵盖中医药科研创新、人才引育、资源整合、产业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目前,安康市财政对中医药的投入相对有限,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资金缺口严重制约了示范区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产业链整合不足。中医药产业主要集中在中药材种植和初级加工环节,中药制药、医疗器械、中医药服务等领域发展相对滞后,产业附加值较低;产业规模化程度不够,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在科研转化、新药研发、中药炮制技术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进展缓慢,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建议: 1.市政府牵头制定《安康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中医药服务、产业、科研融合发展的量化指标与路径,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评估,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2.以国家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安康市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既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发展的关键路径。发挥安康市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提高中药材品质和产量。培育壮大中医药企业,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中医药龙头企业,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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