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的建议 | ||||||
| 编号 | 206 | 领衔代表 | 杨平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曹文莹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类别 | A |
| 正文 |
城市小区是最基础的基层治理单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宜居度和幸福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增多,物业企业与业主矛盾凸显,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难度日益加大。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但服务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仍显突出,突出体现在:一些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部分小区业主对物业企业不理解、不支持,少数行业部门和基层社区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投诉时有发生。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不能单靠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社区,最关键的是要把业主组织起来,把业主委员会组建好、作用发挥好,这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议: 1.深入宣传贯彻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省、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虽然各级相关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宣传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管理执法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广大业主对《条例》规定的内容全面了解。同时,对照《条例》,做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大行业监管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依法有序开展,服务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2.下功夫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不起来,有的虽然组建起来了也没有代表性,履行不了相应职责。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做细工作,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小区业主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把身体相对好、素质相对高、社会责任感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能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献计出力的业主成为业主代表,进入业主委员会。 3.切实为业主委员会履职提供保障。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的代言人,也是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关系、推进小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现在的问题是,不少业主不愿意进主委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有效发挥作用,有的业主委员会甚至成为各方“不满意”的出气筒。成立业主委员会就一定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就只是形式。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问题。一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边界,业委会要发挥作用,但也不是“全能王”;二要为业主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适当的误工补贴经费和办公场地支持,可以采取财政补贴一点、物业费提留一点、公共资源收取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尽可能为业主委员会履职创造条件,花小钱办大事。三要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评价激励机制,综合考核,接受监督,能上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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