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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的建议

    名称 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的建议
    编号 206 领衔代表 杨平 办理部门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曹文莹 签发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7-02 类别 A
    正文

    城市小区是最基础的基层治理单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宜居度和幸福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增多,物业企业与业主矛盾凸显,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难度日益加大。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但服务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仍显突出,突出体现在:一些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部分小区业主对物业企业不理解、不支持,少数行业部门和基层社区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投诉时有发生。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不能单靠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社区,最关键的是要把业主组织起来,把业主委员会组建好、作用发挥好,这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议:

    1.深入宣传贯彻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省、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虽然各级相关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宣传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管理执法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广大业主对《条例》规定的内容全面了解。同时,对照《条例》,做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大行业监管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依法有序开展,服务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2.下功夫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不起来,有的虽然组建起来了也没有代表性,履行不了相应职责。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做细工作,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小区业主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把身体相对好、素质相对高、社会责任感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能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献计出力的业主成为业主代表,进入业主委员会。

    3.切实为业主委员会履职提供保障。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的代言人,也是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关系、推进小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现在的问题是,不少业主不愿意进主委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有效发挥作用,有的业主委员会甚至成为各方“不满意”的出气筒。成立业主委员会就一定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就只是形式。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问题。一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边界,业委会要发挥作用,但也不是“全能王”;二要为业主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适当的误工补贴经费和办公场地支持,可以采取财政补贴一点、物业费提留一点、公共资源收取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尽可能为业主委员会履职创造条件,花小钱办大事。三要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评价激励机制,综合考核,接受监督,能上能下。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

    签发人:荆哲
    平政函〔2025〕24号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函
    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杨平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截至2025年5月底,城区共有规模小区30个(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20个,社区管理1个,业主自治9个,成立业主委员会30个)。物业服务从业人员219人,服务对象涉及8600余户,物业服务管理已涉及住宅小区、医疗、办公等多个领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对《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平利县城区物业服务市场常态化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在服务市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抢抓机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结合《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成熟经验,积极探索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针对业主委员会组建难题,指导各社区深入调研摸底,综合分析业主结构,选拔身体条件好、素质高、责任感强的业主代表进入业委会,确保业委会具有代表性,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其在小区治理中的桥梁作用。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省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三)压实责任,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以“优秀物业企业”“平安示范小区”创建为抓手,把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重点,相继培育3优秀“物业企业”和4个“平安示范小区”,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通过公示公开物业服务信息,让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不断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四)整合资源,切实发挥业委会作用。进一步明确业委会履职边界,厘清职责范围。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财政补贴、物业费提留、公共资源收益补充等方式,为业委会提供场地、保障办公经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行业部门定期与业委会交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对业委会成员综合考核、接受监督,实现能上能下,确保业委会真正发挥作用。

    (五)严格整治,有效维护业主切实利益。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摸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部分物业服务不到位、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约谈整改。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镇、社区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行考评机制,激励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物业服务行业扶持和奖惩政策,促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广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协调服务模式,使之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等适时公布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让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价格进入市场调节,确保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可持续。

    (二)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变多头执法为统一执法,有效打击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小区高质量管理。同时,推行属地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确保小区管理高质高效。

    (三)进一步不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招投标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物业承接验收程序,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社区监管指导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物业专业化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今后,我县会将您的建议贯穿于整个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具体工作之中,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提升居民宜居度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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