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落实医保协同政策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落实医保协同政策的建议 | ||||||
| 编号 | 105 | 领衔代表 | 鲍海燕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类别 | B |
| 正文 |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2024年以来,宁陕县积极扛牢全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牵引和支付杠杆作用,积极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的共同体,推动首诊分诊同质化、解决过度医疗问题,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为全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供了经验样板。 医保基金对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建设高质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具有重要牵引作用。全市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中,宁陕县坚持“四统”改革路径,围绕“支付改革提效能、分级诊疗强基层、待遇保障优服务”目标,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财物统管等任务,积极探索形成了责任一体化、管理数智化、服务同质化、利益共享化的县域医疗服务新体系,2024年县域就诊率增长10.5%,下转患者人次增长48%;基层患者上转率下降20.1%,总院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6%,门诊次均费用下降3.1%,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医共体内部运行效果与改革目标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医保基金“打包”预付金额按收入情况来确定打包金额,与上年实际医保基金支出金额差距较大,不能充分发挥医保的引导作用;二是县级与城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程序简化、报销比例差距不大,上级医保部门尚未出台对外转城市医院具体的监管考核标准,患者无序转诊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医保用药权限未放开,基层用药目录还存在一定限制,如丹参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等药品只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导致部分下转患者用药衔接无法保障。四是医疗服务价格未实现动态调整,对一般诊疗费、换药、输液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执行同城同价(如输液现行医保政策收费标准:镇卫生院7.5元,县医院9.5元);对诊查类、护理类、临床治疗类及手术类等体现服务价值的项目进行上调,对大型检查及检验项目下调,做到有升有降,总体平衡。 建议:一是建议医保基金“打包”预付总额按照医共体成员单位前三年医保基金实际结算总额为基础,并考虑异地医保基金三年平均结算金额,形成预付总额。同时请市医保局指导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建立县域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措施,规范转诊流程,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减少医保基金外流。二是建议在医共体内实行统一的用药目录,取消医保目录用药级别限制。三是建议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协调解决医共体内转诊患者起付线设置并在医保信息平台和医疗机构HIS系统实现对接。四是请市医保局协调省医保局同意医共体试点县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允许医共体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账号统一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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