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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车辆公共集中充电桩配套的建议

    名称 关于增加车辆公共集中充电桩配套的建议
    编号 85 领衔代表 海朋菊 办理部门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胡涛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7-04 类别 B
    正文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镇城乡居民的重要代步工具,随着乡镇电动自行车、老年人代步车、残疾人电动车、纯电汽车等电动车辆逐年增多。电动车方便出行,且出行方式绿色环保,但因小区和安置点建设时未将电动车辆的集中充电列入住宅小区的建设规划当中,这些电动车辆的充电问题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电动车的充电方式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很多电动车充电往往占用公用楼道从一楼电表处充电,或从家中窗户拉“飞线”接到楼下充电,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瓶车充电难、停放难等问题日益突出。

    据调查,乡镇多数小区因配套的充电设施不足或缺失,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住户私自拉电线充电、车主随意安装充电桩等乱象较为严重。部分老旧小区楼梯间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充电线随意散落等,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上下楼。一些高层住户从高楼拉出电线为停在下面的电动车充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建议:一是加快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将充电桩建设向小区延伸,在人员密集区内配套建设电瓶车充电桩。同时规划部门应一并规划电瓶车停车位及充电桩的配套建设,这样不仅改善小区的整洁美观环境,更能消除火灾的安全隐患。二是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可以摸清底数、分步实施,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建设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群众充电需求。三是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程海林
    安住建函〔2025〕325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5号建议的复函

     

    海朋菊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车辆公共集中充电桩配套的建议收悉,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方面问题

           对于新建小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来保障充电桩的合理配置与建设。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在新建小区的规划审批阶段,我局明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电动车充电场所纳入小区整体规划范畴,按照相关标准和预估的未来小区电动车辆保有量,科学合理地规划充电桩的数量、布局以及配套设施等,确保充电设施与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二是严格验收把关。把电动车充电场所建设情况作为小区竣工交付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充电桩的数量、安装位置、电力接入、消防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细致的验收。只有当充电设施完全符合要求后,才允许小区通过整体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此保障新建小区居民入住时就能享受到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三是鼓励多元建设。积极引导新建小区的开发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充电桩建设,可以自行投资建设运营,也可以与专业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合作,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提升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对积极落实充电桩建设要求且建设质量较高的开发企业,在后续其他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与鼓励。

           二、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方面问题

           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当初未充分考虑到电动车辆充电需求,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面临诸多困难,但我们依然在稳步推进相关改建工作。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与规划。组织专业人员对老旧小区的电力容量、场地空间、现有车辆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 “一小区一方案” 的充电设施改建规划。二是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协调街道、社区引导居民通过合理分摊费用等方式参与到充电设施改建中来,并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与城投、铁塔等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由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 “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在满足居民充电需求的同时,保障企业的合理收益,共同推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改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注重施工协调与质量把控。在改建过程中,协调好施工单位与小区居民的关系,尽量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和临时用电安排等工作。同时,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充电设施改建后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充电条件。

           三、关于加大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方面问题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除安全隐患,我们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指导各小区制定详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车辆停放区域、禁止停放的位置(如楼道内、疏散通道等)以及违规停放的处罚措施等,同时要求小区物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巡查管理,对违规停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规范停车的好习惯。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栏、小区广播、业主微信群等,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以真实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为警示,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让居民充分认识到规范停车对于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区安全氛围。三是智能管控助力。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通过车牌识别、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进行智能化管控,实现对违规停放行为的自动预警和记录,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便于对停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在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等方面的努力,我们有信心逐步解决我市车辆公共集中充电桩配套不足的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营造更加安全、便捷、有序的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贡献力量。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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