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复函
张文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法治进校园的建议》(第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以“民法典宣传月”、秋季“法律进学校”“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主要做法如下:
一、发挥统筹作用,形成宣传合力
市司法局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适时向各责任单位发送“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合力。
二、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一)结合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市司法局利用“开学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围绕中小学生个人成长和日常法律法规常识,针对法治启蒙教育、法治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的不同层级教育目标,分层分类细化“法律进学校”宣传重点和内容。在宣传重点上侧重于宪法以及与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推进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宣传的同时,增强对学校留守儿童、心理障碍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切实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在每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将民法典普法深入到学校、融入进课堂。组织律师、法治副校长等到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广大师生更为直观更为全面地理解民法典,并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宣传。今年5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律师走进安康中学初中部、市初级中学、市第二幼儿园、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新三小等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三)组织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每年9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教体局、市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印发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律师、法治副校长走进各中小学校,向师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治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宪法讲座、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宪法、理解宪法,推动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未成年人厚植爱国主义情怀。2024年11月29日,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在安康学院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
三、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
在市司法局与安康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与法同行》普法栏目中,安排律师走进演播室,专题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将节目内容进行编辑,在安康综合广播微信、微博推送发布,并拍摄普法短视频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法治安康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领巾法学院”、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融合,让青少年在沉浸式互动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让法治教育变得生动立体,使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安康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