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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江安康段及主要支流 3 至 6 月实行休渔禁钓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汉江安康段及主要支流 3 至 6 月实行休渔禁钓的建议 | ||||||
| 编号 | 68 | 领衔代表 | 王雪洁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类别 | A |
| 正文 |
汉江安康段及其主要支流是重要的水生生物栖息地,拥有丰富的鱼类资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以来,禁捕水域管理秩序平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禁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每年的 3-6 月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季节,如果此时进行捕捞或垂钓,很可能会破坏鱼卵、鱼苗,直接影响鱼类种群的数量增长,在此期间实行休渔禁钓对于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同时许多珍稀鱼类如秦岭细鳞鲑等也依赖汉江安康段及其支流的生态环境生存,休渔禁钓有助于保护这些珍稀物种及其生存环境,避免其因过度捕捞而灭绝。短期的休渔禁钓可以换来长期的渔业资源丰富,提高渔业的产量和质量,增加渔民经济收益。 建议: 1.制定安康市垂钓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汉江安康段及明确主要支流实行休渔禁钓,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行为。 2.加强宣传引导,在汉江安康段及支流周边设置宣传牌,详细说明休渔禁钓的时间、范围和意义,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3.健全专职护渔员队伍,加大对禁钓期巡护和违钓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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