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完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的建议 | ||||||
| 编号 | 261 | 领衔代表 | 胡章学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曹文莹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类别 | C |
| 正文 |
医保问题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通过调研,发现现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在缴费机制、保障水平及医患关系等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现结合调研数据与实际情况,就政策优化提出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上述问题,尽快研究制定完善城镇居民缴纳医保费用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提高医保制度的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居民负担加重,缴费意愿下降。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安康市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较2018年增长42%),而同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仅为6.5%。部分低收入家庭医保支出占比超5%,缴费压力显著。居民门诊及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约为50%-65%,慢性病自付费用仍占家庭医疗支出的40%以上,参保获得感不足。 医保基金有限,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与此同时,医保费用却逐年增长,这使得居民对缴费意见较大,缴费积极性不高。许多居民反映,每年缴纳的医保费用在家庭支出中占比逐渐增加,但在实际就医时,报销后的自付费用依然较高,未能切实感受到医保带来的充分保障。这种情况不仅导致居民对医保制度的信任度下降,还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二)医患矛盾与医院运营压力并存。居民对医保缴费存在抵触情绪,在就医过程中一旦涉及费用问题,就容易与医院和医生产生矛盾。医患之间因费用问题产生的纠纷日益突出,医生在诊疗活动中不仅要承担治病救人的重任,还要花费大量精力去解释医保政策和费用问题,这无疑给医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疗服务质量。DRG支付方式下,部分医院因控费压力缩减必要服务,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保垫付缺口同比扩大18%,设备更新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医院角度来看,医保基金的有限和居民缴费积极性不高,使得医院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医院需要承担医疗设备更新、医护人员薪酬等各项开支,而医保支付的不足和患者欠费风险的增加,都加重了医院的生存与发展负担,限制了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拓展业务的能力。 二、具体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居民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医患矛盾,降低医生诊疗活动压力,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调整医保缴费结构。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年龄层次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医保缴费标准。对于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适当降低缴费额度,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对于高收入群体,可以适度提高缴费比例,体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共济性。一是采用分层缴费标准。以家庭人均收入为基准,划分“低收入(低于低保线1.5倍)、中等收入、高收入”三档,分别按财政全额补贴、标准缴费、1.2-1.5倍比例缴纳。借鉴浙江省“收入挂钩浮动缴费”模式,对建档立卡户、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免缴+财政兜底”。二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缴费标准与CPI、医疗费用增长率挂钩,设定年增幅上限(如不超居民收入增幅的80%),避免“刚性上涨”。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合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特别是对于一些常见疾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加大报销力度。通过提高报销比例,让居民切实感受到医保的实惠,增强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任和支持。 (二)建立医保费用动态调整机制。改变医保费用逐年增长的固定模式,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医保缴费标准,避免因费用增长过快给居民带来过大负担。一是梯度报销设计: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55%提至70%,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住院报销封顶线由20万元提至35万元;探索“目录外特药谈判机制”,将高价刚需药纳入专项保障。二是家庭共济扩容:允许个人账户余额直系亲属共享,并扩展至体检、中医药等预防性医疗项目。 (三)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与解释。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医保部门官网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特别是医保缴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医保报销范围和流程等内容。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医保政策讲座和咨询活动,及时解答居民的疑问,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一是建立“医保明白卡”入户工程:每年度向参保家庭发放纸质版《医保权益清单》,列明缴费构成、报销流程及典型案例。二是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发“安康医保通”小程序,实时查询报销进度、药品目录,并开通AI智能答疑功能。 (四)优化DRG支付与医院补偿机制。在DRG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建立合理的医保支付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一是DRG精细化分组,增设“基层病种组”,对县域内分级诊疗病种提高10%-15%的医保支付权重,引导资源下沉。 二是建立“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对DRG控费合规的医院,允许将50%的结余基金用于学科建设与人才激励。 (五)健全基金监管与多元筹资体系。一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医保+商保”融合产品(如“惠民保”),财政对参保居民给予20%保费补贴。二是强化智能监控,运用大数据筛查异常诊疗行为,对违规机构实施“黑名单”与飞行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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