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 | ||||||
| 编号 | 131 | 领衔代表 | 刘瑞红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周立华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类别 | A |
| 正文 |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居家养老作为主要的养老方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对于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老年人来说,缺乏电梯设施使得他们的出行变得极为不便,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加装电梯不仅能解决老弱病残者的出行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便利,如急救时能争取宝贵时间。但在电梯加装过程中,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因需求和利益不同,容易产生纠纷。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11个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旨在引领妥善化解邻里矛盾,为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法治保障。可见,国家明确支持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大力推进为有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并可享受中央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项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工作。 安康城区及老年人口现状,总人口约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16万人,居住在城区的老年人口约12万人,近80%的老年人还居住在城区233个老旧小区之内,这些老旧小区既没有物业,更没有电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老年人的诉求日益强烈。 建 议: 一、政府要加大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依法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力争使普惠政策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二、在财政资金许可的前提下,适当加大政府补助的份额。 三、组织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法律保障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对有需要愿望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手续审批。不能因为少数低楼层业主的有意见上访,而影响高楼层业主正常加装。对于2000年以后建起而没有电梯的小区也应纳入政府改造加装电梯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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