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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建议

    名称 关于优化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建议
    编号 18 领衔代表 马悦 办理部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王卓 签发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8-15 类别 A
    正文

    医保基金打包支付作为一种创新的支付方式,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方面展现出了显著成效。但在其实践过程中,也逐步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挑战。

    安康市医保基金打包支付主要依据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方式,但在分组过程中,部分分组标准不够科学,导致分组结果与实际诊疗过程存在较大偏差。如:多项并发症患者联合多学科治疗过程消耗医疗资源多、花费大,结算仅按单项分组核定报销费用;急危重症患者病情复杂,住院时间长,费用高,医保结算按分组医疗机构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

    其次部分病种打包支付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营需求,医疗机构会出现亏损现象。部分病种的打包支付标准偏高,导致出现过度医疗、滥用资源等问题。

    建议:

    为保障DRG改革的科学有效落地实施,以医保基金支付方式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针对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优化分组原则和规则:综合考虑疾病特征、诊疗路径、资源消耗、治疗难度等多维度因素,动态调整分组规则,确保分组既能反映临床实际,又能促进医疗服务的合理性与效率。

    2.加强数据收集与分析:充分收集和利用医保数据、医疗机构数据、临床数据等,为DRG分组标准的制定和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3.引入专家共识:邀请临床、医保、管理等领域专家参与DRG分组标准的制定,确保分组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对DRG分组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降低使用门槛,提升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利于医保基金的统筹,促进可持续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李黎
    安医保函〔2025〕81号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复函

     

    马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建议》(第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为保障DRG改革的科学有效落地实施,以医保基金支付方式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针对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优化分组原则和规则、加强数据收集与分析、引入专家共识、定期评估与调整、降低使用门槛”五方面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依据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

    一、关于优化分组原则和规则的建议。我局在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的前提下,根据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运行实际情况,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对各医疗机构的走访调研,就本地病组分组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在国家分组634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了本地724组,重点对临床意见比较集中的重症医学、血液免疫、肿瘤、烧伤、口腔颌面外科等学科,以及联合手术、复合手术问题进行了优化完善,并且对分组方法和分组规则进行优化完善,对国家分组方案中“不区分并发症或合并症”的进行了细分组,形成“伴并发症或合并症和不伴并发症或合并症组”(如国家2.0版本中CB29组 ,细分为本地CB23 和CB25组; BD19组细分为本地BD13 和BD15组等)。2025年一季度数据显示,全市DRG出院结算总病例中正常入组病例105051例,共覆盖26个MDC、364个ADRG组、666个DRG病组,DRG病组覆盖率达91.99%。其中中心医院病组覆盖率为78.31%,分组结果基本能满足本地病组需要。

    二、关于加强数据收集与分析的建议。我局在2024年4月、10月分别印发了《安康市DRG付费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试行)》、《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按病组(DRG)付费医保医疗数据工作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一是在DRG付费改革运行过程中围绕月度(季度、年度)DRG运行具体情况、各级别医疗机构病例、手术病例、次均费用、平均住院床日、患者自付费用、高(低)倍病例、特病单议、DRG预结算差额等多维度展开分析,形成月度、季度、年度DRG付费基金运行分析,反馈各经办和医疗机构,以数据共享赋能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二是组建由医保、 医疗、医药等部门组成的医保医疗数据工作组,主要负责DRG付费过程中数据采集、分析、公开等工作,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定期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以工作简报、运行分析、定向反馈等形式向定点医疗机构公开,构建“亮家底、求共识、谋发展”的工作局面。三是设置支付方式改革意见建议收集公开邮箱,积极收集医疗机构对于数据分析、共享公开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024年形成DRG付费月度分析报告5期、季度分析报告2期、半年和年度分析报告各1期。今年3月份,召开了2025年全市一季度医保数据定向反馈会。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工作组和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健全“医、保、患”三方共商、共享、共治工作机制,促进医保、医疗协同发展和治理,助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引入专家共识的建议。医保改革是一项复杂、专业性强的改革,推进落实需要多方合力、需要专业人员参与。改革启动初期,我局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改革工作中提出“DRG支付方式改革必须借助专家团队、医疗机构、信息服务公司三方力量来完成”。为更好推进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本地专家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技术指导作用,我局从全市经办、信息、临床、病案、编码等方面聘任255位同志为我市DRG支付方工改革技术指导专家库专家(其中省级专家26名),参与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2025年病组点数论证会、第二批基层病种、中医优势病种遴选邀请71名专家参与论证。

    四、关于定期评估与调整的建议。我局印发了《安康市DRG付费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试行)》等相关文件:一是在DRG付费改革运行过程中围绕月度(季度、年度)DRG运行具体情况多维度展开分析,形成月度、季度、年度DRG付费基金运行分析,反馈各经办和医疗机构,以数据共享赋能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核心要素动态调整和协商谈判及争议处理机制,每年依据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前三年历史数据进行支付标准测算,在标准执行中根据医疗机构反馈、考核评价、监测分析,适时或年度清算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支付标准更加符合本地临床实际。

    五、关于降低使用门槛,提升保障水平的建议。为更好的保障群众不断提升的就医需求,增强医保保障能力,我局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完善医保政策,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一是门诊保障,由过去主要保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向门诊保障延伸,通过优化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报销、门诊“两病”专项保障等方面提高保障水平,门诊慢特病保障由原来的26种扩大至45种、报销比例从50%左右提高至70%左右。二是建立特药管理机制,提升保障范围,纳入医保报销的284种特药涵盖恶性肿瘤、罕见病、长期慢性病治疗用药。三是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将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支付标准提高20%。四是对门诊透析参保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进行重点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积极加强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改革的新进展、新变化,科学分析判断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进“三医”协同治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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