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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名称 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编号 118 领衔代表 张文刚 办理部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周立华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6-30 类别 A
    正文

    近年来,汉滨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部署,以“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通过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有效改变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现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总体质量水平不高,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保障不到位、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不小差距。

    建议: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一体推进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相统筹、成果巩固与接续推进相促进,统筹推进农房改造、产业发展、设施完善、绿化美化、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以“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各项治理任务间的统筹协同,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案、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求精不求多,争取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方,引领一片。

    三是坚持群众主体、全民共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农民群众,必须树牢群众主体意识,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真正成为主体力量,避免出现“政府大包大揽、好心办不成好事”的现象。

    四是坚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切实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作用,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切实落实“财政补一点、村集体拿一点、农户交一点、社会捐一点”四个一点资金筹措机制,确保资金有保障,提升整治成效全面巩固。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5〕112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张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第11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印发了《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拆违建、清四乱、除残垣、建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603个村村庄分类,已编制村庄规划595个、纳入“通则式”规划管理901个、纳入城镇详细规划107个,已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5268处,清除四乱109836处,清除残垣5104处。全市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36%,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达97.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1%,石泉、汉阴、平利先后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按照中省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陕西省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随形就势、就地取材、彰显文化、回归自然”理念,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落地实施。建立多部门规划联审机制,推进设计师下乡,统筹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区分不同村庄类型,结合不同地形地貌,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坚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落地实施。

    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明确村民和各级政府管护责任,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合理费用分担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巩固衔接、陕南循环发展、苏陕协作以及各类涉农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指导县(市、区)积极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鼓励通过县(市、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村集体采取以工代赈、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建设符合条件的整治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营管护。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主,始终将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引导群众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主人翁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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