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 | ||||||
| 编号 | 53 | 领衔代表 | 衷显艳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胡涛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29 | 类别 | B |
| 正文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年来,市县两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薄弱情况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比例低,高级职称人员较少,设施设备落后,医生流失严重,服务能力提升艰难。为解破解基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议: 一是大力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设计要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市、县、镇三级医院诊疗目录及转院指标,规定基层医疗机构相应的业务、行政用房面积,医、护、床位数量比例,仪器设备种类及数量等指标,实行标准化配置。 二是健全完善全科医师培养政策保障机制。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培养作为医改的基础战略工程,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在建立实施签约送培制度的同时(从基层医疗机构和应届医科毕业生中选派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完成后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送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由财政专项支付的方式,减轻单位负担。 三是持续加大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数字化升级和医院管理同步数字化,通过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不断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医务人员待遇。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人才激励机制,改善薪酬待遇。完善基层医疗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注重实际服务能力和职业成就感。加大对基层医护人员的宣传奖励力度,设立“基层好医生好护士”专项奖励基金,营造全社会关注爱护医疗卫生人员的社会风尚,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岗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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