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安康高新区115名教师养老保险接续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第二条:“改革的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决定》精神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二、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情况
根据2017年7月安康市编委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机构设置的通知》(安编发【2017】29号),“按照‘编制循环池’理念管控高新区人员编制,打通编制内人员有序流动通道,编制内人员不分身份、出处,调入高新区管委会后一律实行岗位管理,由管委会在市编委办办理编制备案手续,并向市人社局进行人员身份备案。市人社局对新调入人员的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等确认登记并纳入市本级统一管理;调出管委会时,由市编委办按编内人员和原有编制性质介绍并办理编制手续,由市人社局按原有身份介绍并办理相应手续”。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对人员实行“编制循环池”管理,但“编制循环池”规模未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安康高新管委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于 2023年2月印发《关于安康高新管委会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函》(安养险函【2023】5号), 暂停办理新增人员参保,要求安康高新管委会与市编委办沟通确定“编制循环池”规模,严格执行安编发【2017】29文件,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办理参保手续。至今,“编制循环池”规模未予明确,除持有控编通知单的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外,其他未经过上编的人员暂停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三、关于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进展情况
为推动安康高新管委会尽快解决教师参保问题,市人社局多次到安康高新管委会沟通督促,要求尽快办理教师上编,明确“编制循环池”规模。同时,多次与市编委办沟通,讲明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才能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市编委办先后调剂增加教师编制,但高新管委会至今未提供115名教师上编资料,导致这部分人员无法办理参保手续。
四、关于教师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意见
经与市编委办沟通,安康高新管委会已向市编委办提交了119人核定编制备案的资料,待市编委办办理编制备案手续,市人社局对新调入人员的原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等进行确认登记后,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及时办理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手续。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对高新区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问题的关心,因政策及经办流程的原因,导致高新区教师参保工作有所滞后。我们将加大力度,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及时办理高新区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手续。
特此回复。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