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生育健康服务保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加强我市生育健康服务保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编号 | 163 | 领衔代表 | 乔永信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谢津池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29 | 类别 | B |
| 正文 |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以全面保障母婴安全和推进出生缺陷防治为重点,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向好。但随着全市生育率的持续下降,现行有关政策及部分妇幼健康服务已不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也不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逐年下降,且三孩政策实施后并未扭转出生人口下降的大趋势。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14834人,较2016年下降52.71%,出生率为5.30‰,人口自然增长率已降至-2.69‰,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6.3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 我市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和人口负增长,已对我市人口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分析原因,除了婚姻成本及生活压力大等原因外,生育成本较高、不孕不育患者增多、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等因素也不容忽视。在生育成本方面,目前我市参保居民无门诊孕期检查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然分娩定额报销为12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剖宫产定额报销为2400元。按中位标准来看,我市孕妇产检、分娩期间成本总支出约为2万元,现有报销比例额度过低;在不孕不育方面,近年来我市不孕不育的发病率已占到育龄夫妇的15%-20%,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而辅助生殖技术的费用相对较高,大约在4-8万元左右。自2024年9月起,辅助生殖虽已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但仅限于部分手术项目,报销额度不超过1万元,很多不孕不育家庭仍有较大经济负担,甚至放弃生育意愿;在出生缺陷发生方面,35岁以前生育者的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是1/300,而超过35岁,出生缺陷发生率会上升到1/50。随着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实施以及婚育年龄的推迟,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加,导致出生缺陷风险增高以及生育成本的增加。2023年,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达122.02/万,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同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健康,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必须推出更多贴近育龄人群痛点的扶助、激励政策。从现实性和操作性的角度考虑,建议如下: 1、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产检、住院分娩定额报销比例,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负担。 2、进一步提高不孕不育家庭辅助生殖技术报销比例,支持有生育意愿的人能够顺利生育。 3、提高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将无创DNA筛查纳入政府惠民项目。无创DNA筛查(NIPT筛查)的诊断出生缺陷准确率高达90%以上,能更有效地识别胎儿染色体异常,因此,建议向全市所有孕妇提供免费的无创DNA筛查或减免部分费用。二是将“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普及率及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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