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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农村小学延时服务放学时间的建议

    名称 关于优化农村小学延时服务放学时间的建议
    编号 78 领衔代表 梅勇 办理部门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王卓 签发日期 2025-02-09 发布日期 2025-07-10 类别 A
    正文

    随着我市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课后延时服务几年来在中小学有序开展,培养了孩子兴趣爱好,完成了作业,丰富了校园生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在农村小学开展课后延时服务中还存在放学太晚的问题。以前未开展延时服务时大部分农村小学,四点半至五点都放学了,现在因给学生课后辅导(延时服务),一般都在五点半至六点才能辅导完毕,夏季还可以,冬季五点半至六点放学,部分学生回家天都黑了,农村孩子父母大多数基本出门打工,有条件接送孩子的少,部分学生天黑回家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冬季昼夜时长变化及天气变化情况,优化制定农村小学延时服务放学时间,确保学生下午放学天黑前安全回家。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5〕224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复函

    梅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小学延时服务放学时间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课外培训压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市自2020年秋季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以来,依据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课后服务相关文件,明确了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实施原则和组织保障,细化完善了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和资费使用办法等,全力保障课后服务规范开展,持续推动“双减”及课后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全市开展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2023年以来,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3〕359号),市教体局等四部门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安教体函〔2024〕32号),重点对照教育部“五个严禁”(即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一是保障服务时间。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一校一案”,推行“5+2”服务模式,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考虑到冬季学生放学路途安全,乡村学校可探索弹性离校制度,但每天课后服务总时长应保持2小时不变。二是提升内容质量。学校应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作业辅导与答疑,在“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注重“强保障、上水平”。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结合地域特点、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要,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组织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作业管理内容和时间有关要求,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落实3个“中断机制”(即“游戏中断”,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作业中断”,要求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校外培训中断”,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以此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打通课后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陕西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新时代陕西省立德树人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教育强省”战略,体系化、特色化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动《安康市“深化德润安康  推进全面育人”工作行动方案》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德润安康”教育内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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