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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支持紫阳县生态环保工作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大力支持紫阳县生态环保工作的建议 | ||||||
| 编号 | 77 | 领衔代表 | 覃小菊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王卓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类别 | B |
| 正文 |
紫阳县位于瀛湖库区上游,地处南水北调工程水源涵养核心功能区,全县17个镇约18万人居住在汉江及其一、二级支流,库区绝大部分人口、主要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垃圾处理量均在紫阳,水质保护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难点也在紫阳,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紫阳不得不牺牲局部利益,下马大批工业项目,放弃许多经济发展机遇。全县累计关闭矿山企业56家,其中秦岭区域内17家,上级确定整治方案中七家矿权退出补偿资金缺口2.05亿元,且已建成县镇污水处理厂22家、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各1家(座)、农村污水处理站37座,拟建设镇级片区垃圾转运站10座,建设资金缺口近亿元。但紫阳未列入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区,加之蒿坪河流域治理、秦岭生态保护、“两厂(场)运行维护、人居环境改善、汉江综合整治等年度资金缺口达亿元,上级下达紫阳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不足1.5亿元,无法全面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投入,加重了县级压力。 建议: 将紫阳县纳入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区,从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大生态保护专项补偿力度,防止造成环境破坏和污染,让生态与发展均衡互补。同时,建立横向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对作出贡献的地区做出同等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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