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 | ||||||
| 编号 | 203 | 领衔代表 | 李涛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司法局,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类别 | A |
| 正文 |
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全国法院在党中央的强领导下,攻坚克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法院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现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明确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情况通报、调查协作、征信体系、威慑惩治机制建设,使执行联动机制真正“联起来、 动起来”。同时,建议将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督促政府职能部门重视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信息反馈不及时、联动反应慢、信息共享不全面等问题。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建议进一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潜力,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执行。 三、加强执行机制建设,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尽快建成覆盖不动产、公积金、证券、股权、车辆、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电话号码资源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系统,推动建立移动、联通、电信企业配合调取被执行人号码、注册地等信息的程序和系统。 四、强化执行手段加大财产保全力度 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在财产保全方面的协调配合,降低债务人或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风险。 五、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法院应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快捷、便利、高效的协作机制,细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适用条件,充分调查取证,及时移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六、灵活运用执行措施 善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以“放水养鱼”的方式保障各方权益。 七、提升执行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执行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执行技术和方法,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八、推动社会协同治理深化多部门联动 注重与公安、发改、市场监管、建设等单位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将更多职能部门、政务资源引入执行一体协作机制,解锁标准化、数字化执行协同事项。 九、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将法院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工商、发改委、信用办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十、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立审执一体化” 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解决问题。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执行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导向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规范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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