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市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市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
| 编号 | 229 | 领衔代表 | 马静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类别 | B |
| 正文 |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普及和使用逐渐成为当前我国汽车产业的新趋势。安康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安康市促进消费稳增长的十三条措施》等相关政策及措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使用。然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加快,我市充电设施的建设滞后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 一、全市现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安康市依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制定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布局重点。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充电桩建设。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布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服务对象,分布推进项目建设。一是以市区核心区域为重点,在市区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布局公共充电桩,满足日常充电需求。二是以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为辅,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枢纽等交通节点建设充电设施,方便公共交通和私家车充电。在主要旅游景区(如瀛湖、南宫山等)布局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旅游车辆和自驾游用户。三是在包茂高速、十天高速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快充站,满足长途出行需求。 二、存在问题 根据规划,安康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大幅增加公共充电桩数量,力争实现市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郊区小于5公里。近年来,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总体来看,全市现有公共充电桩数量有限,主要集中在市区及部分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而且各县区建设进展不一,乡镇的充电设施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也导致了新能源汽车用户在长途出行及日常使用的充电不便。加之充电设施建设成本较高、场地选址困难、建设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等因素影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建议 1、根据全市不同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市县区中心、居民小区、商业区及交通枢纽等地设置公共充电桩,确保覆盖面。 2、鼓励公共设施建设。鼓励政府、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建充电设施,特别是在医院、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按照公共停车位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方便公众使用,并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3、推动乡村充电设施建设。在乡镇及偏远地区考虑建设移动充电车或集中式充电站,以解决农村地区充电难的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4、建立监测与反馈机制。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布局和数量,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5、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一是加强财政补贴。对建设和运营充电桩的企业和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包括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土地使用优惠等,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对运营公司支持。对承担充电桩运营的企业,尤其是本地企业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充电设备的维护和更新频率,提升用户体验。三是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而提高充由桩的使用,借鉴成功的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模式,推广应用于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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