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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沿线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沿线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 ||||||
| 编号 | 104 | 领衔代表 | 王飞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国网供电公司,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09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类别 | A |
| 正文 |
随着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鼓励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驾驶新能源汽车来安康旅游的人群越来越多,但高速公路有充电设施的只有服务区,一遇堵车等情况,车辆途中电力耗尽趴窝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新能源汽车车主自驾游体验。 因服务区之间路途较远,部分车主担心车辆中途没电,在高速服务区休息充电成为一种习惯,但充电桩有限,排队等待情况屡见不鲜。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一方面能有效解决游客充电难问题,提升全市旅游经济发展良好形象,为群众带来便利;另一方面在游客充电期间可在周边游玩,带动县域旅游发展。 建议:有效增加充电设施,在高速公路出口沿线适当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避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扎堆等候充电,提高自驾游群体到我市各县旅游的便利度和舒适度。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建议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境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开展实地调研,按照服务区和出口间距的里程远近,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规划,确保其空间布局、站点数量和建设时序科学合理。二是加强电力保障。建议市国电公司加大高速公路出口区域配套电网和变压器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输配电网承载容量,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建议市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境内各高速公路运营方,通过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高速公路、城乡公路沿线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充电能力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四是支持宁陕县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我县计划用2年时间,实现全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鉴于我县建设体量总体较小,易达到全覆盖的要求,建议支持我县申报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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