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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动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名称 关于推动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编号 301 领衔代表 王贤良 办理部门 安康市数据局,安康市市国资委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曹文莹 签发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6-30 类别 A
    正文

    以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安康大数据公司为依托,抢抓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机遇,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实现数据赋能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出建议原由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个关键生产要素”,被誉为价值连城的“新黄金”“新石油”,在数字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与此同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地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成立数据管理机构与数据集团,推进数据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我市国有数据企业安康大数据公司2018年就已成立,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资产规模偏小、创新驱动不足、产业带动不强等问题,导致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中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二、提出建议依据

    一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二是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激发共享开放动力,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释放市场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2022年12月,陕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数字经济列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战略性举措,其中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为陕西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经济效率和创新能力。‌

    三、建议

    一是建议加快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要想尽快盘活我市数据要素资源,必须抓紧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将各县区、行业部门公共数据统一授权给数据管理机构,再由数据管理机构统一授权市属国有数据企业运营,并率先在金融、医疗、教育等场景进行应用。将公共数据统一授权市属国有数据企业,既能充分确保数据安全,又能以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反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

    二是建议加快数字资产优化整合。参照国内其他地市成立数据集团的经验做法,加快组建安康市数据集团,通过“以市带县”模式建立市县联动的“一盘棋”格局,着力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市属国有数据企业资产优化、重组和整合,并向市属国有数据企业注入更多优质资产。

    三是建议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为更好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吸引和培育我市特色数字经济产业链,要全力支持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方面,依法依规将市、县级重点数字化项目交由市属国有数据企业承建,另一方面,将市、县级数字化运维项目统一打包交由市属国有数据企业承接,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水平。通过不断向“龙头”赋能,有效提高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链市场化招商、培育和发展壮大的效能,切实打造具有安康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图谱。

    建议市大数据局牵头,将公共数据统一授权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尽快数字资产优化组合,更好发挥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作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贡献“数据”力量。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数据局

    签发人:谢奎
    安数函〔2025〕11 号
    安康市数据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301 号建议的复函
    王贤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市属国有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第 301 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建议》中涉及数据部门有关事项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政策依据、数据供给、技术支撑、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数据安全、实施和运营机构等诸多环节。今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其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可将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前提下,纳入授权运营范围。以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的其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数据,用于授权运营的,应征得共享数据提供单位同意。第六条规定:开展授权运营活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等从事垄断行为。今年 6 月,《陕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定印发后实施。数据供给是授权运营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市已建成数据共享、治理、开放、隐私计算和视频共享五大平台,接入各类政应用系统 200 多个,归集数据资源近 5 亿条。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公共数据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数
    据治理,提升数据供给能力和数据质量及流通效率。同时,按照中省相关政策法规和部署要求,着力以“小切口”方式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力促今年内实现零的突破。
              二、关于数字资产优化整合相关事项
        《建议》提出“组建安康市数据集团、市属国有数据企业重组整合并注入优质资产”等事项,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工作。
          三、关于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
           我市数字经济总体处在全面起步,快速深化的发展阶段,存在规模总量较小、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既是关键举措,也是必然选择。今年 5 月,由我局起草,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的《安康市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链工作方案》,在全市优选确定了包括部分市属国有数据企业、优质民营数据企业在内的 9 户链主企业,作为引领带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落实《安康市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链工作方案》为主抓手,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项目支持,以链主企业为重点,力促现有数字经济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一方面狠抓招商引资,大力引育数字经济多元市场经营主体,形成大中小企业齐头并进发展局面。同时,引导国有数字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构建数据产业链、服务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数字化、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另一方面,鼓励国企民企深化共建创新联合体,相互开放和提供应用场景,通过技术开源、产业共建等多种方式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发展合力。
             专此函复。诚请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数据工作。期待常联系,多沟通,共促安康发展。

     

                                                                         安康市数据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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