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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建立个人信息共享机制避免App重复采集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推动建立个人信息共享机制避免App重复采集的建议 | ||||||
| 编号 | 185 | 领衔代表 | 陈分新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数据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类别 | C |
| 正文 |
当前,各类移动应用App在提供服务时普遍存在重复采集个人信息的问题。用户在不同平台注册或使用服务时,常被反复要求提交身份证号、手机号、生物识别信息等敏感数据。这种重复采集不仅增加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加重用户操作负担,还易导致数据冗余和资源浪费。为此,建议通过建立安全、合规的跨平台个人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数据高效流转与授权使用,在保障公民隐私权益的同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具体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法规标准。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明确App信息采集的“最小必要”原则,严格限定重复采集的条件与范围,对违规行为设定严厉处罚措施。同时,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共同制定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和数据接口规范,涵盖数据格式、加密方式、传输协议等内容,确保不同App之间的数据能够顺畅对接与共享,从制度层面保障信息共享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构建统一数据平台,强化监管。政府主导搭建安全可靠的个人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对接各类合法合规的App,集中存储和管理用户授权共享的个人信息。相关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平台运行及App信息共享行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共享、超范围使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处。 三、加强用户授权与管理,保障用户权益。App运营者在获取用户信息时,需以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用户说明信息采集目的、使用方式、共享范围以及保存期限等关键内容,确保用户充分知情并获得用户明确同意。同时,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个人信息管理界面,用户可随时查询、修改、撤回授权,对共享给其他App的数据进行跟踪监督,切实保障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和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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