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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白河县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议
| 名称 | 关于支持白河县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议 | ||||||
| 编号 | 279 | 领衔代表 | 朱万炎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谢津池 | 签发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类别 | B |
| 正文 |
自2019年以来,白河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共受理群众保障房申请1400余份,此前按照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住房保障问题,但由于房源数量极其有限、无法适时满足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的安居刚需。经统计,目前含临时性应急用房和保障房底限需求房源缺口至少在500套以上。 目前,我县针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租住房源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为辅。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格,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保障对象的经济负担,但租户仅有使用管理权,尤其是房源有限、“轮候”期较长,且房型多为面积小的“蜗居”房、“阴潮”房和“两头两尾”的“特价房”,房屋及配套设施仅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较之拥有自主产权的配售型保障房差别甚大,一定程度上掣肘了保障对象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消弱了群众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满意度。尤其受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经调研县城区现房存量约1000余套),因此加快推进我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经前期调查摸底有购买配售型保障房需求台账近300户),有效破解保障性房源供需矛盾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建议:鉴于我县保障房供给需求量大、矛盾多风险高,结合目前商品房积存量大、市场“疲软”、经济下行的实际,建议市住建局持续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支持白河县全面推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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