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安康烈士陵园建立牛蹄岭革命公园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牛蹄岭战役遗址位于安康市东南方向,由大小牛蹄岭、塔梁、兴贤塔构建而成,主峰石头寨高661.4米,因地势险要自古以来就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1949年7月,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9军55师和57师在牛蹄岭与国民党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为实现解放大西北陕中战役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规划面积220亩,目前建有纪念广场、纪念碑、牛蹄岭战役浮雕、烈士英名墙等纪念设施,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安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安康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见证。
2019年,成立了牛蹄岭战役遗址公园管理所,为瀛湖生态旅游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遗址革命设施的保护利用等工作。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遗址公园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免费为市民群众提供讲解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接待单位2300余家、约50万人次。有省、市7家机关、学校将牛蹄岭战役遗址确定为本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的基地。
安康烈士陵园位于汉滨区陵园路31号,始建于1950年,陵园占地17.61亩,安葬烈士562名,建有纪念碑、陈列馆等设施10处,现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鉴于您所提建议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我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管理部门等行业主管单位对接,全面了解咨询政策依据。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迁建需符合“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或不可抗力”条件,且必须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根据对接情况,目前安康烈士陵园未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且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应保尽保”“原则上不迁葬”,故申报烈士陵园迁建尚无政策依据。此外,据烈士陵园管理部门介绍,烈士陵园迁建工作不仅报审程序非常严格,还涉及各类风险评估、土地征收、遗骸迁移、设施重建等多个环节,资金需求较大,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我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红色资源整合利用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三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纪念设施保护的重要论述,把遗址作为“教室”,让遗迹和纪念设施作为“教材”,请英烈做“教师”,上好社会“大思政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二是做好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建设好保护好维护好纪念设施,对战役遗址红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提炼和整合,加大红色文化传播交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牛蹄岭战役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和牛蹄岭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努力将牛蹄岭战役遗址打造成省内知名、陕南最大的红色教育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牛蹄岭战役遗址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