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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纠纷化解难的建议

    名称 关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纠纷化解难的建议
    编号 33 领衔代表 吴颖 办理部门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胡涛 签发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7-04 类别 B
    正文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自身抗御风险能力弱等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中形成了一定的不良贷款,除依靠自身力量和财务积累进行清收、核销外,相当一部分不良贷款需要通过司法诉讼和强制执行进行清收处置。虽然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诉讼和强制执行力度,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存在胜诉易、执行难、进度慢等问题。

    一是部分客户群体风险较高。长期以来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领域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借款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偏弱。

    二是司法资源利用不足。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叠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诉讼和申请执行较多。但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贷款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出现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现象,整体执行效率还有待提升,司法清收震慑作用未有效发挥。

    三是债务人隐匿财产。部分债务人为规避执行而故意转移、隐匿资产,造成法院和金融机构调查取证困难,采用终结本次执行等方式结案。如果没有发现财产线索,短期内难以恢复执行,导致部分案件执行工作长期搁置,失去了对被执行人的有效约束和制裁。

    建议:

    一、设立“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由安康市人民法院联合各县区属地中小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资料充分齐全的案件,积极推广简易诉讼程序,进一步拓宽金融纠纷化解渠道。对能直接通过支付令方式申请债务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二、设立“金融纠纷速裁庭”。选拔具有金融法律知识的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建立联动机制,共享信息和资源,以实现金融案件快立案、快保全、快送达、快审理的目标,通过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审判提高金融案件审判质效,形成合力解决金融纠纷的良好局面。

    三、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诉情简报”“金融风险提示函”,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合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罗艳丽
    安中法函〔2025〕26号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

    复   函

     

    吴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纠纷化解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设立“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近年来,我市法院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先后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安康分局会签关于全面推进安康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等,召开全市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座谈会,建立调解协同、金融共享、业务协作、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协同化解。去年以来,在市中级法院督促下,辖区各县(区)挂牌成立金融调解中心,引入外部资源和前置调解力量,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顺畅衔接,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金融调解中心化解潜在纠纷(诉前调解是金融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能之一)。2024年以来,安康市10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接受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51件,调解成功287件,调解标的额4000余万元。

            二是关于设立“金融纠纷速裁庭”。我院将督促各基层法院在民庭或综合庭下设立不占用政法编制的金融纠纷速裁团队或速裁庭。目前安康两级法院仅有汉滨法院设立了有编制的速裁庭,我市法院将在保障司法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编制,争取其他基层法院设立有编制的速裁庭或“金融纠纷速裁庭”。

            三是关于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去年以来,我院针对金融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用好司法建议书、诉情简报、风险提示函“一书一报一函”,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定期报送诉情信息,提示风险防范重点,先后向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司法建议、《金融审判白皮书》等,推动金融风险精准防范、靶向化解。今年我院推行示范引领机制,大力推行金融纠纷起诉状和答辩状示范样本,推动类型化金融纠纷办理工作标准化、解纷流程集约化,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如汉滨区法院通过“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司法确认”促进18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场审查立案、当天裁定确认;旬阳市法院适用 “要素式诉状+诉讼要素表+要素式调解”模式,快速甄别案件、厘清事实,促成70%的案件成功调解。

            另,近年来,安康法院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金融审判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助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7月我市两级法院同步举行涉金融执行专项行动;今年全市执行工作会上,市中院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领导对金融专项执行进行了强调,汉滨、石泉、白河等法院今年已再次开展金融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涉金融执行专项行动累计查封房产187套,查封、扣押车辆53辆,拘传拘留73人,执结涉金融案件435件,执行到位14278.40万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及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安康农商银行发展保驾护航,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提升涉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会商,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协同治理体系。加大司法建议力度,针对金融机构贷款流程不够完善、贷款合同条款不够规范、贷后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标的流拍不接受以物抵债等问题向金融监管部门发送“靶向式”司法建议,强化不良贷款源头防范,提高联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水平。

            二是提升涉金融案件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开辟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对于涉金融案件“快审”“优审”,提高涉金融审判效率。坚持对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信用卡、应收账款等重点案件加强指导,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确保涉金融审判质量提升。各院组建“特色金融共享法庭”或“金融纠纷合议庭”,积极争取设立有编制的“金融纠纷速裁庭”。

            三是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持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近期将召开全市法院视频调度会,在全市法院再次同步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时间精力,发挥交叉执行、协调执行优势,促进涉金融执行案件有效化解。加速抵押财产评估、处置变现进程,切实解决抵押物处置变现难问题。加大在建工程变价处置和执行和解力度,提高被执行人清偿能力。多方式、多角度开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执行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发现经济犯罪线索或涉非法集资的,及时向公安或检察机关移送。

            四是加强涉金融案件法治宣传。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介,定期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金融案件典型案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导向作用。通过专题或系列报道、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公众金融法律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法院的工作,为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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