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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县医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作者:张 纹 时间:2005-06-03 16:51 来源:紫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字号: 打印

      紫阳县医院大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自2005年5月起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和以岗定薪与效益工资为主体的新型分配制度。
      该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体现一保事业发展,二保职工待遇逐步提高,三保人民群众和患者在改革中得到实惠。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引导职工增强忧患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发展意识,激发全院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院的发展潜力,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促进两个效益的快速增长。
      医院、科室实行院长和科主任负责制,医院赋予科室业务经营开发权、效益工资分配权、人员聘用权、人员辞退权。该院根据二级医院编制原则,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合理配置、适度从紧”的方针,同时考虑单位发展,人才结构等因素,对各科室重新设定岗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行政职能机构,对职能相近,工作量不足的予以合并。
      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中层干部通过民主测评或竞聘选拔,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由院长聘任,任期两年。科室主任按岗位设置,采取民评或意聘的方式聘任工作人员,聘用期1年。该院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将岗位聘任与职称评审分开,实行择优聘用,有突出贡献的可低职高聘,工作无贡献的可高职低聘,真正体现重能力、重实绩。在人员聘用过程中,该院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并下力气清退临时用工。对落聘人员,可在医院内竞聘其他科室专业对口的岗位;可申请调离、辞职、停薪留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非业务人员允许申请提前离岗退养;对无法落实岗位的落聘人员在半年内发给60%的档案工资,半年以上至一年以内发给40%档案工资,一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在分配上,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取消平均分配,将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记入档案,只作为调资、退休及工作调动的依据,实行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构成的结构工资制。该院将现行工资总额的60%作为岗位工资,40%作为效益工资,并用不同岗位、效益发放系数加以调节。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实行科室收入减科室支出的全成本核算,拉开科室、职工之间的分配档次,一岗一薪,岗动薪移,从而体现在什么岗位,负多大责任,享受多少待遇。分配坚持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倾斜,今后能拿到高工资的是业务技术过硬,为病员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体贴入微,老百姓信赖的科室、专家医师、骨干医师,只凭病历拿工资和平衡照顾将成为历史。为确保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的效果,该院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
      该院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触动了职工的核心利益,真正建立起了利益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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