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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针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完善三项制度切实扩大新农合政策的普惠面。
一是完善大病住院补偿方案。下发了《关于调整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市级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45%;单病种由28种扩大到45种;门诊慢性病由8种扩大到13种,报销封顶线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500元至3000元。
二是完善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取消了门诊统筹报销的地域限制,简化了报销手续,规范了报销程序,提高了报销比例,其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
三是制定了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实施办法。重特大疾病患者在享受新农合补助后,个人自担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可申请重特大疾病补偿(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5万元)。办法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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