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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2009]11号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农业“百亿增收工程”的意见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9-26408 发布日期 2009-11-30 17:37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发[2009]11号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农业“百亿增收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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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把龙头企业放在重中之重、优先发展的地位,切实发挥其在“百亿增收工程”中的引领作用,依靠龙头企业的加工转化,确保农产品市场活跃。完善领导挂联、部门帮扶、捆绑项目等机制,围绕“百亿增收工程”,培育一批经营管理先进、科技力量雄厚、经济实力强大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对三大优势产业的领衔龙头企业,分别确定一名领导挂帅,落实一个部门帮扶,组建一个班子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开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力促一批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总结推广大企业落户的成功经验,抢抓东部产业升级机遇,千方百计引进一批大企业落地,与本地现有企业开展联合、重组、合作。加大产业化项目实施力度,力争每年新发展一批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民结成互利双赢的共同体。
(三)建立政策帮扶机制。对涉农的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陕南突破发展基金以及生态补偿等项目资金,从项目编制、申报源头上实行捆绑整合,确保项目资金重点有序地配置到农业“百亿增收工程”上去,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百亿增收工程”建设。积极探索投资参股、补助、贴息、奖励等支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城乡各类业主和个人投资“百亿增收工程”,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四)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实施农业“百亿增收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摆上重要日程,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市、县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职能作用,统筹配置项目、资金、人才等重要资源,全力推进实施工作。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要依照本《意见》,分别制订高效农业、特色林业、水产养殖年度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到乡镇、村的发展规划,启动打好今冬明春第一仗,力争首战告捷。要加强专项督查,市上将把“百亿增收工程”实施情况作为每季度农村工作通报的重要内容,并坚持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几次促推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实施农业“百亿增收工程”的浓厚氛围。


附:1、“百亿增收工程”农业发展规划
2、“百亿增收工程”林业发展规划
3、“百亿增收工程”渔业发展规划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22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农业 农民增收 意见
主 送: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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