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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近日,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09年11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将针对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检查将重点围绕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行业展开。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着重宣传。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第二阶段展开用人单位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明确具体整改方案;第三阶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第四阶段集中分析总结检查结果。
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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