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直有关部门和30个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情况进行了座谈,听取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先强同志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等部门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今后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从顺听取各单位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做出的成绩,也客观指出了目前普法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强调: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倦情绪。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正因为此,各单位更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必须把握基本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首先要明确法制宣传工作目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的就是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首先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行政环境,才有可能建立有序的法治社会环境。其次要突出重点,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加强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三要抓载体。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院落为载体,组织法律讲座,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第四要增强实效。通过解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实践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第五要抓创新。以人为本,时刻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利用现代工具、各种文艺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第六要抓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应同“和谐安康”创建工作相结合,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综合治理的职能,只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三、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在工作方法上要改进、创新,各项工作中努力结合时事动态,形成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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