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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突出“核心业绩”考干部

    作者:鄢甲兵 时间:2009-12-15 16:45 来源: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为积极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镇坪县立足县情,紧密结合实际,建立突出“核心业绩”三位一体考核制度评干部,为建立科学合理,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创造坚实基础。

    核心业绩确定。核心业绩的确定采取年初由县委、县政府下达,部门申报,个人申报方式制定。乡镇核心业绩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领导统一审核;部门核心业绩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经县委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县委、县政府统一审定。领导干部的核心业绩,单位党政一把手核心业绩要与本乡镇、本部门的核心业绩保持一致,领导班子其他领导干部核心业绩由本乡镇、本部门党政一把手审核,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确保核心各类核心业绩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有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核心业绩奖惩。县委规定,完成核心业绩的部门才能进入年度综合考核优秀格次受奖范围,完成核心业绩的领导干部才你能进入优秀格次评比。参与年度目标核心业绩完成任务达不到80%的,在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中领导干部考核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未完成核心业绩任务并导致本县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减分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直接评为较差格次,领导干部直接确定为不惩治格次。通过严格奖惩确保全县核心业绩的每一项目标落到实处,每一个乡镇部门的核心业绩都有突破,每一个领导班子都围绕全县和单位的核心业绩抓落实,从而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高效完成,在完成重、要、难、大事中锻炼选用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核心业绩评定。年终以目标考核、综合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考核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核心业绩。测评对象包括本单位(部门)分管县级领导、考核组、部分人大、政协代表、党代表、全体干部和部分村民组成。测评大会上首先由考核办通报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核心业绩情况。之后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单位、领导班子核心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述职,领导干部各自述职。最后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述职情况以及核心业绩的完成情况准确界定,量化打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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