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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历史性突破纪实

    作者:曾德强 时间:2010-01-13 09:18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冬日融融,驻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一行数十人集中视察了汉滨区关庙镇区域性敬老院。那花园般的建筑群和一张张笑脸,让代表们无限感慨:“如今农村五保户确实享福了!”
           享福的不仅仅是这个“点”上的人,还有全市“面”上的1万多五保户。
           我市有农村五保对象28967户、30897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23%,占全省五保总数的1/3。这些五保对象绝大多数属痴呆傻哑残智力低下村民,被称为“最弱势群体”。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传统五保户供养模式面临着严峻挑战,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乡镇敬老院纷纷关闭,2004年底全市仅有陈旧破败的乡镇敬老院48所,集中供养五保户452人,平均每个敬老院供养9.4人,集中供养率仅为1.5%。面对五保对象严峻的生存形势,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思路,积极探索符合陕南山区特点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体系,取得明显成效,一举成为全省农村敬老院建设的示范市。
           这个历史性跨越,凝聚了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智慧和汗水。市人大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和视察农村敬老院建设,督促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五保供养工作,听取民政部门的专题汇报,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市县两级五保供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列入“民生八大建设工程”重点内容之一进行督办考核。县、区政府建立了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专项督查和考核,对集中供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民政部门在2005年试点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点形式的基础上,明确了敬老院建设“建改结合、完善功能、标准规范、提高档次、典型示范”的乡镇中心敬老院工作思路。
           加快敬老院建设,落实资金是前提。市政府从2007年起,每年将生态移民、迁移式扶贫资金的20%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各县区积极落实项目捆绑政策,将扶贫搬迁、生态移民项目与敬老院、五保家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可以利用的国有资产实施政府划拨,近四年累计划转闲置资产价值5000余万元。
           为了加强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县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先后两次组织举办全市农村敬老院院长培训班,并开展评选“星级敬老院”活动。县区、乡镇、村组层层签订供养协议,并建档立卡,建立了“乡镇政府负责管理,乡镇民政办牵头协调,村组负责实施”的管理体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部队等单位分别与253个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定期开展帮扶、慰问等活动。
           迄今,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服务网络初步建立。
           截止2009年12月,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建成敬老院153所,五保家园233处,集中供养五保户1543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有8所县级中心敬老院、21所区域性敬老院和5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原定“十一五”末集中供养率达到50%的目标提前三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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