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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会福利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作者:鲁东 时间:2010-01-26 11:4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日,市社会福利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这是继该院2007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继2007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后,该院于2009年又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院条件;通过开展“奉献在岗位,满意在社会”等竞赛活动,牢固树立为院民服务意识。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此次荣誉的获得,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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