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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合力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作者:赵强 时间:2010-02-04 09:0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今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石泉县各乡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早部署、勤宣传、紧预防、重惩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抓好今年春运工作。石泉县以“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事故、控制和减少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努力实现国道公路不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确保人民群众畅通出行,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工作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石泉县高度重视,坚持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为指导思想,统筹安排。针对节前和节后的不同特点,科学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层层夯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督察督办,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和谐、快捷、高效运行。石泉县各乡镇明确为乡村道路管理主体,通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及群众及时清扫村道路面,集中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与守护、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等;积极配合当地派出所、交警队在各村道设卡,严查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积极防患于未然。
           交警大队通过对客运司机组织集中培训、严防“带病”车辆参与春运,会同交通运管等部门不定期、不打招呼地检查客运企业和场站,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源头治理;利用“天眼”等监控设备随着掌握并纠正县城内违章行为;派出所配合、基层交警中队全力以赴,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力度;继续实行晚22时至次日6时三级以下道路客车禁行制度;警力全员上路执勤、实行24小时勤务,对超员的除依法处罚外,一律实行卸客转运,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对超速50%、客车超员20%以上的,除依法处罚外,同时还对所属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7坐以上的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加强对运送烟花爆竹车辆安全防护不到位、证件不齐全的检查与处罚力度,严查、重罚酒后驾驶,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强化路面管理;交管科、各交警中队对信息相互通报,联合管控重点时段和路段,区域协调联运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应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以“珍惜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在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和流动宣传结合,在车站、货运站、收费站和重要道路口等地悬挂宣传横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交通、安监与汽车站、客运公司密切监测每天的运输情况,严格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确保出站车辆“六站一牌二单”齐全,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和车辆超员,加强对车辆的消防、防滑设备的检查,督促车辆及时保养,统一调配所有车辆。对班次不能满足运量需求的,与外地有资质的客运企业协调,满足群众出行的需求。
           时下,正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高潮逐步逼近,石泉县各部门严防死守,苦干实干,奋战40天,为实现既定的目标,保证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合力为谱写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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