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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管理,根据市双创指挥部1月26日召开的安康城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汉滨区双创指挥部于2月1日就有关事项作出通告。
从1月30日至2月13日,在城区临时设置血站路、梁园小区门前路段(防洪渠覆盖段)、魁星巷、金桥路、西外环(金川门外)、静宁南路周边巷道等6个临时交易场点,凡进入城区的流动经营人必须在市场和临时交易场点有序经营。
春联年画销售实行定点集中销售。由经营户向区双创办申领号牌,区城管执法大队凭号牌办理审批手续,并指定在白天鹅广场、兴安公园、桥西广场、巴山东路原地勘队、江北铁路高楼前(九华饭店斜对面)、兴达超市、后张岭路口等7处定点集中经营;城区其他任何地段严禁违规经营春联年画,违者由城管执法大队和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2月13日至2月28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地点销售,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遵守《安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不得在加油站、液化气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周边和居民小区公共通道、楼道、阳台、楼顶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要求公安交警、城管、环卫、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执法,强化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辖区单位做好卫生大清扫,安排专人引导经营人进入市场和临时经营场点有序经营,规范市场管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交警、城管、运管、安监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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