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有想到,离任了区上还给我们发生活补贴,感谢组织上对我们这些老同志的关怀......”2月9日,家住汉滨区双龙镇王坡村的离任村支书、82岁的刘关邦领了600元的生活补贴后高兴地说。在汉滨区,像刘关邦这样从村(社区)干部岗位上退下来享受生活补贴的老干部还有1062名,他们将在春节前领上这份特殊的“礼物”。
为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激励保障、关怀帮扶机制,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汉滨区在2009年初,就开始对全区60周岁以上、连续任职10年以上且从村(社区)支书、主任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结合区情,于2009年7月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汉滨区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生活补贴发放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1949年10月1日以后连续担任村(社区)干部15周年以上且从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岗位上正常离任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且户口仍在汉滨区的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任职15至19周年,每人每月补贴30元,即年补贴360元;任职20至24周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即年补贴480元;任职25至29周年,每人每月补贴50元,即年补贴600元;任职30周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60元,即年补贴720元。按照本人申报、村(社区)初审、乡镇办审核、区级审定、社会公示、认定批复和资金发放7个步骤进行。截止2009年10月22日,全区46个乡镇办共申报离任村、社区干部1247人,经审定,全区2009年共有1063名村(社区)支书、主任符合条件,其中村干部986人,社区77人;男971人,女92人;党员992人,非党71人;从支部书记岗位离职的695人,从主任岗位上离职的368人;任职年限在15年至19年的有300人,20年至24年的有284人,25年至29年的有192人,30年以上的共287人;在审定的人员中,年龄最大的90岁,连续任职时间最长达到52年。
据了解,汉滨区发放2009年度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共566160元,对以后每年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干部由乡镇办在当年的10月份组织申报一次;对已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社区)干部死亡的,由乡镇办在当月内上报,并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其生活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