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5-2071 发布日期 2025-09-02 10:08
来源 市水利局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要求,现将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木材堆积场占地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2025年9月2日至9月1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局提出或反映。
【字体: 分享: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要求,现将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木材堆积场占地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2025年9月2日至9月1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局提出或反映。

来 源

市水利局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要求,现将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木材堆积场占地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月河桥下,一露天木材堆积场挖掘破坏河堤,阻断河堤路。内有3台大型挖掘机设备,1套疑似砂石传输系统。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月河桥下,一露天木材堆积场挖掘破坏河堤,阻断河堤路”问题。经核查,该露天木材堆积场位于汉阴县城关镇草桥村十一组月河右岸,用于木材加工经营。草桥村十一组月河右岸河段尚未实施河堤建设,厂区东侧距离月河草桥段PPP项目河堤约25米,厂区外侧及上游右岸至支流入月河入口处410米无河堤、无河堤路,该地块边缘只有部分暗坎,经河水冲刷自然垮塌,木材加工厂不存在破坏河堤和阻断河堤路现象。
  (二)关于“内有3台大型挖掘机设备,1套疑似砂石传输系统”问题。经核查,“场地内放置3台挖掘机设备”情况属实,其中2台挖掘机设备为草桥村群众在附近开展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作业后临时停放在该场地内,现已运走;另1台挖掘机设备为该木材加工厂用于搬运木材使用的抓木机。“场地内有1套疑似砂石传输系统”,实际为该木材加工厂木屑输送系统,不涉及砂石传输系统。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核查,该地块实际存在以下2个问题。
  问题1:河道管理范围内,部分存在堆积泥土、石块和木料问题。
  整改措施: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泥土和石块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并设立村级河长公示牌立牌公示。
  问题2:其他地块存在堆放木料、搭建木屑传送带和修建工棚、厕所、地磅等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该木材加工企业对堆放在场地内的木料进行清理,对木屑传送带、工棚、厕所、地磅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四、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整改完成情况
  汉阴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7日制定并上报《关于报送省委办公厅暗访发现问题动态台账整改方案的函》(汉政函〔2025〕13号),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全力加快推进整改。于2025年7月14日前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泥土进行了回填平整,清理堆积石块,土地已恢复原状,已设立村级河长制公示牌;对堆放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的木料进行清理,土地已恢复原状。对堆放在场地内的木料进行清理,拆除木屑传送带、工棚、厕所、地磅、地磅基座、围墙等,并恢复土地原状。
  2025年7月15日,由汉阴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关镇政府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8月6日,由市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确认合格。8月26日,该问题通过省水利厅验收,达到了省级验收条件。反馈问题已提前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