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6日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成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23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调整预算的93.49%。
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3.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2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6.68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9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0.6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2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9亿元、调出资金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4.7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25.9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市本级不含高新区,下同)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2亿元,同比增长1.57%,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1亿元,同比增长34.86%,完成调整预算的84.45%。
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96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0.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3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8.35亿元、调入资金0.8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9.4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调出资金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3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0.7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8.7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三)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7.72亿元,同比增长9.91%,完成调整预算的94.76%,加上上年结转结余9.82亿元、补助收入10.5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8.74亿元、调入资金4.71亿元,收入总计171.5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92.57亿元,同比增长8.41%,完成调整预算的97.93%,加上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1.4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85亿元,支出总计153.9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7.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8亿元,同比增长28.8%,完成调整预算的117.36%,加上上年结转结余5.12亿元、补助收入2.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75亿元、调入资金0.42亿元,收入总计30.8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04亿元,同比增长36.79%,完成调整预算的83.68%,加上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55亿元,支出总计27.0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3.79亿元。
(四)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59亿元,收入总计5.4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4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26亿元,支出总计4.6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0.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等4478万元,收入总计504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500万元,支出总计389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158万元。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资金55.3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支出75.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年末滚存结余61.6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2.0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1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6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7亿元)。
(六)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44.3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0.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7.87亿元。
2024年,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297.9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0.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6.02亿元。
(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4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2.8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0.99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9.26亿元、转贷县(市、区)11.73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公路交通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51.9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7.19亿元、转贷县(市、区)44.71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中符合要求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市发行再融资债券22.6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按级次分:市本级5.5亿元、县(市、区)17.12亿元,极大缓解了我市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2024年,全市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1.21亿元,主要用于城镇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出。
全市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6.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亿元、专项债务21.43亿元。
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3.61亿元、专项债务287.39亿元),控制在省级下达限额内(全市限额658.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2.7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3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33亿元、专项债务36.57亿元),也控制在市本级限额内(市本级限额216.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2.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3.42亿元)。
(八)2024年重大政策实施及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强化担当、攻坚克难,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政策优势加速转化。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稳投资、促消费、助企纾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两重”资金2.87亿元、争取“两新”资金3.71亿元;争取各类债券资金138.46亿元,较上年增长55%,有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科技支出增长15.4%,着力破解科技企业创新资金瓶颈;成功申报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获中省投资5.29亿元,为安康史上最大国家林业项目;指导市财信担保公司提供融资贷款担保59.29亿元,降费让利超5700万元,免收企业保证金近3亿元,切实助企纾困、激发活力。
2.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创新实施市级机关“过紧日子”评估机制,组织85个部门完成自评与评估,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规范高效;预算执行监管持续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部门决算工作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在全省率先完成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资产配置使用效能;规范会议经费管理,健全“三公”经费常态化监测管理制度。
3.绩效管理深化创新。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43个,送审金额8.13亿元,审减率8.41%;做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挂钩”机制,完成市本级160个预算单位、2.64亿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实现预算资金与6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双监控”;创新融合绩效评估与专项债券评估模式,对涉及资金39.03亿元的61个申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展5次评审,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精准性。
4.风险防范精准有力。“三保”工作获省财政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圆满完成年度化债目标、纳入“301名单制”平台公司退出和市本级(含高新区)“双降”任务,全年无债务违约事件;印发实施“一揽子化债1+7”方案,系统规划未来五年化债路径;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初步建成覆盖财政核心业务的“1+10+X”内控体系。
202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支出规模首次突破400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支柱财源增长乏力、新兴财源支撑不足、“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增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任务艰巨、财会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解决。
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目标,积极应对税收下行压力及高基数效应等多重挑战,全力强化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有力支撑经济大盘稳定。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5亿元,同比增长3.51%,完成年初预算的58.32%,超序时进度8.3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4亿元,同比增长2.26%,完成年初预算的72.9%,超序时进度22.9个百分点。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1亿元,同比增长6.32%,完成年初预算的66.9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亿元,同比增长18.65%,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2亿元,同比下降51.5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亿元,同比增长17.1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亿元,同比下降26.8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8亿元,同比增长33.96%。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
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坚定目标预期向好,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和税收下行压力,全市财政部门迎难而上,强化调度,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超进度实现“双过半”目标。收入端支撑有力。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完成11.52亿元,有效弥补税收减收缺口,保障财政收入总体稳定。支出端保障精准。支出进度超前,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质增效。其中,民生领域支出199.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8%,有力兜牢民生底线。政策端争取高效。积极向上衔接汇报,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286.98亿元,同比增长5.6%;争取各类债券资金144.57亿元,同比增长4.76%,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聚焦发展多维发力,政策效能加速释放。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策协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充分显现。强化重大战略支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0.91亿元,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扩投资促消费、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成功申报总投资15.09亿元的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争取中省环境保护类资金4.13亿元,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导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撬动贷款担保29.6亿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省保费补贴资金1.24亿元,撬动风险保障超300亿元,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和“农业五大特色产业”保险全覆盖;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壮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达2.07亿元,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创新动能培育。科技支出保持较高强度,积极服务创新创业,设立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专项经费1600万元,落实各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2124万元。
(三)支出结构向暖优化,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就业服务精准有效。下达2025年中省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2.08亿元;撬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3亿元,扶持带动创业就业2421人次,有效稳定就业基本盘。社会保障重点投入。下达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05亿元,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省级资金0.44亿元,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服务能力提升资金16.8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88亿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教育支出37.54亿元,较上年增长1.79亿元。有力保障了安康中学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文化惠民持续深化。统筹安排公共文化资金0.79亿元,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更新;下达旅游发展类资金0.46亿元,支持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保障汉江龙舟节、文旅宣传促销等活动举办。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争取中省财政支农资金30.17亿元,其中巩固衔接资金规模再创新高;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0.16亿元,发挥消费帮扶成效;争取中省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0.64亿元,促进乡村项目建设升级。
(四)财政改革纵深突破,管理效能系统提升。以改革增动能、提质效,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市本级223家单位绩效目标审核及自评全覆盖,对17个重点项目和10个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财会监督力度持续加大。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扎实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政府投资基金、乡村振兴及债券资金等专项检查,有力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财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全面落实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全面启动基本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养老保险、住房保障及粮食安全等5个重点领域改革。
(五)风险防控坚实有力,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坚持“124”工作法,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支出的首要优先级,明确范围标准,足额编制预算,强化动态监控。全市“三保”支出122.16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1+7”方案,持续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按期偿还法定债务本息19.2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问题整改见行见效。按期完成省审计厅2023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意见答复,积极配合完成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扎实开展中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牢记初心使命、肩负人民重托,昂扬进取、奋发图强,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坚实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拓展财力来源。强化税收征管。深化财税部门协作与综合治税,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准服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抢抓国家政策窗口,积极培育新兴税源。积极向上争取。精准把握中省政策导向,联动县区、部门,高质量谋划包装项目,全力争取转移支付、债券额度、专项资金支持“只增不减”。大力盘活挖潜。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码化管理,综合运用“用、售、租、融”等方式,有效激活“沉睡”资产资源;促进非税治理升级,实现非税收入持续健康增长。
(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生态、文化等民生重点和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深化绩效管理。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事后评价,做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实质性挂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扩大杠杆效应。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任务,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探索开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数字化等领域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创新债券管理机制。打好债务管理组合拳,抢抓专项债券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等政策机遇,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增长的效能。
(四)筑牢债务风险防线。严控新增化解存量。科学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健全举债融资约束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深入实施既定化债方案,多措并举、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强化平台债务管控。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与债务风险化解,坚决剥离政府融资功能,严防风险转移外溢。
(五)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让纪律管住乱作为、让纪律保障敢作为,让干部在明规矩中闯新路、在守底线中开新局。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民生资金使用、政府债务管理、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财经秩序。学查改一体推进。建立健全巡视、审计、监管及日常核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